近期,上市公司被ST及退市情况受到关注,甚至引发市场颤抖,一些小盘股、绩差股以及低价股的股价出现连续下挫的走势。
对此,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于近日以答记者问的方式作出回应,表示退市新规设置了一定过渡期,预计短期内退市公司不会明显增加。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证监会高度重视涉及退市的投资者保护工作,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也将引导和支持投资者积极行权,近期已通过支持诉讼、代位诉讼等方式,起诉多家存在违法违规的退市公司和风险警示公司。
退市问题无疑是市场非常关心的问题,而退市环节的投资者保护问题则是投资者非常敏感的事项。如果退市不能保护投资者利益,投资者就是上市公司股票退市的最大受害者。
在退市环节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是退市制度需要直面的现实问题。证监会表示支持投资者积极行权来维护自身权益,这是在退市环节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最基本举措。
不过,如果只是通过投资者的个体行权来保护自身权益,其作用有限。更重要的还是要通过投资者保护中心的参与,提起特别代表人诉讼,最大限度地保护最广大的投资者利益。
在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问题上,作为上市公司或有关责任人,如控股股东、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如果能够主动赔付投资者损失,这当然是最好的选择。在这一方面可以采取类似于“先行赔付”的做法。
此外,可以建立投资者赔偿基金,解决投资者赢了官司却赢不了钱的问题。
同时,还可以引入第三方赔偿机制。比如,由地方政府“自扫门前雪”,解决本地退市公司赔偿投资者的问题。对于这种“门前雪”扫得好的地方政府,可以优先安排其当地企业发股上市。当然,这种第三方赔偿也可以采取类似并购重组的方式配资在线,由一家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向一家拟退市公司的投资者定向发行一定股份来换股,优先安排这家IPO公司上市。这样随着一家新公司的上市,原退市公司投资者的利益也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